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高等教育、中职)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9]128号)文件精神,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资助资金标准
2019年春季学期所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生追加原资助金额的10%(退学学生除外)。
二、扩大资助面增加资金
2019年春季被认定为贫困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退学、预警学生除外),追加春季国家助学金。
三、2019年秋季学期助学金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43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2300元。
四、申报评审程序
1.宣传发动
智造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班团QQ群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严格对照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申请对象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个人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表2)。
3.评审程序
①二级学院初审
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按分配名额(附表1)确定拟推荐对象。请各班于2019年11月13日下午六点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开物楼A410。
②学院审定
资助服务中心组织院学工、教务、团委等相关部门对二级学院推荐对象进行差额(或等额)评审,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建议名单,报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附件:
表1.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分配表
表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表3.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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