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理应征入伍学生休学和复学手续的补充说明
日期:2020-09-03 10:40:15  发布人:8000000832  浏览量:1381

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应征入伍学生休学复学手续,经与教学工作部沟通协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新生应征入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流程

1. 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新生本人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 审核材料寄送学校。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由县级征兵办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直接寄至学校人民武装部,人民武装部依规定审核入伍材料,确认登记后统一交学校教学工作部

3. 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教学工作部依规定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

4. 材料寄回征兵办。学校教学工作部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备案,另一份寄送至相关县级征兵办。

5. 备案与通知。由入伍新生所在地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新生或委托人保管。

二、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流程

1.填写《应征入伍学生申请休学审批表》。应征入伍学生本人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二级学院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学生申请休学审批表》,格式见附件2。

2.应征入伍休学手续办理。基础信息填写完成后,家长、班主任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学工办登记备案、二级学院审核、学校人武部核查入伍信息备案、教学工作部依规进行学籍信息审核。审批结束后,教学工作部向应征入伍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发放《应征入伍学生离校清单(中途离校)》,格式见附件3。

3.中途离校手续办理。应征入伍学生本人或委托人根据学校要求,需要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财务结算、户口迁移(仅限户口迁入学校)、退宿和图书归还业务以及优待政策申报工作。中途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和《应征入伍学生申请休学审批表》交由教学工作部运行管理科存档备查。教学工作部出具《应征入伍休学证明》(格式见附件5),交应征入伍学生本人或委托人。

三、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办理流程

1.新生退役复学办理

1提出复学申请。入伍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学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退伍证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到二级学院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学生复学申请审批表》(格式见附件4),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时间可以顺延 1 年)办理入学。

2复学手续办理。基础信息填写完成后,家长、班主任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审核、学校人武部核查退伍信息备案、教学工作部依规进行学籍信息审核。审核完成后,教学工作部出具《学籍变动单》(上下两联)(格式见附件6),学生凭复学证明到二级学院报到,二级学院安排学生入住和班级交接工作。

2.在校生退役复学办理

1提出复学申请。在校生当兵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学校开学期间,持《保留学籍通知单和退伍证,到二级学院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学生复学申请审批表》(格式见附件4),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时间可以顺延 1 年)办理入学。

2复学手续办理。基础信息填写完成后,家长、班主任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审核、学校人武部核查退伍信息备案、教学工作部依规进行学籍信息审核。审核完成后,教学工作部出具《学籍变动单》(上下两联)(格式见附件6),学生凭复学证明到二级学院报到,二级学院安排学生入住和班级交接工作。

相应表格附件:关于规范办理应征入伍学生休学和复学手续的补充说明.docx

 

人民武装部  教学工作部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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