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11-09 16:22:12  发布人:8000000160  浏览量:1257

各辅导员: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大力推进学生工作的特色建设、品牌建设和实效建设,经研究,决定在辅导员中开展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重点,以打造学生工作特色与品牌为目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在学院建设若干个特色创新项目,形成一批有较强影响力,能凸显我院学生工作特色的品牌。

二、建设周期

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三、项目名称

重点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校风学风建设、党团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学生资助、社会实践教育等方面紧贴学生工作实际,自行拟定项目名称。

四、项目要求

1.项目建设目标明确。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具体,符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建设方案内容充实、措施具体、操作性强;项目建设符合现实需要。

2.项目建设具有辐射性。项目建设经验便于交流与推广,具有示范效应,根据项目前瞻性的研究和探究性的实践,可将成功经验在全院推广。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或立项

1)没有创新意义和新颖性的项目;

2)纯理论研究的项目;

3)学生参与面不广的项目;

4)文体比赛及娱乐性项目;

5)没有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五、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填写项目申报表格,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于1020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送学工办芮梦霞老师处,电子稿同时OA平台报送。

2.评审立项:通过申报人汇报、现场答辩,确定学生工作特色项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申报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立项的既定方案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4.中期检查:20215月,各项目应向学工办提供一份项目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

5.总结验收:202110月,各项目应向学工办提供一份结题总结报告或者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可包括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活动相关材料等),由学工办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鉴定和验收。

六、项目经费

1.根据每个项目具体申报的预算和阶段成果,资助1000-3000元不等,经费根据项目内容从学生活动费等项目经费中支出。

2.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校相关财务规定,不得用于列支个人版面费等。对于偏离项目使用方向的开支,将责令纠正直至终止经费资助。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0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立项申报表》                                                          

                                         

 

 

                                     智能制造学院

2020119

《2020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核发: 点击数:1257 收藏本页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