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日期:2021-09-10 08:42:52  发布人:8000000832  浏览量:1734

全校师生员工: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1〕18号),现就组织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调查对象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

三、调查内容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开展满意度调查;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四、问卷类型

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五、调查方式

1.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

2.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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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六、工作要求

1.全校各单位要做好宣传,让师生员工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组织师生员工做好调查问卷填报。

2.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3.学校将对师生参与满意度调查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综合办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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