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23 17:48:50  发布人:8000000977  浏览量:1957

各班级:

根据校资助中心通知要求,我院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班要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加大对助学贷款政策及申办流程等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栏、海报、展板、宣传片、宣传彩页以及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学生应贷尽贷。同时,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贷款资格及相关信息,确保获贷学生符合条件、相关信息内容完整规范。

2.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育人而资助、在资助中育人是助学贷款工作的双重目标。二级学院要将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加强诚信教育,要抓住学生申办贷款关键时点,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联合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开发银行等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宣讲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的精神,培养学生主动按时还款、珍视个人信用的诚信意识,促进校园诚信氛围的建立,为助学贷款工作良性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在开展诚信教育的同时,各班还应及时组织所有2022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认真开展一次励志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督促借款学生认真学习知识,提高诚信还款意识。

3.各班通知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学生进学院贷款QQ群(群号:835477408),以便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申请程序、工作通知等信息以群发形式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20日至527日,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贷款申请审批表。二级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登录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在“系统管理” 中点击“专业维护”,将2021年新增的专业(有名称改动的专业一律以新专业处理)通过“新增专业”的方式添加到专业库中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

528日至30日,二级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将表格汇总后报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61日至3日,二级学院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打印核对表并交学生核对签名确认;

64日至5日,二级学院完成系统信息核对、修改及上报;

6月6日至8日,资助中心完成系统审核及上报工作;

6月9日至11日,二级学院通过省系统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签名后送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尹晓睿老师盖章,学生放暑假前发放给贷款学生。

放暑假离校之前期间因遭受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后确定其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贷款需求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参见外省市学生贷款),院学生资助中心及时为其办理贷款申请审批手续。

三、数据报送方式

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采取在线报送方式,二级学院在省系统中录入申请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上报高校审核”,院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管理中心备案。

四、特殊贷款需求的申请方式

放暑假之后因遭受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其原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确定其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贷款需求学生,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满足其贷款需求并及时为其办理相关的贷款手续。

五、外省市学生贷款

外省市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无法通过江苏省管理系统申请审核及上报。

外省市符合政策规定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或直接登录https://sls.cdb.com.cn(可能浏览器会提示网页证书错误,相关安全软件甚至拦截网页,请选择继续浏览,没有影响)]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等相关贷款材料,二级学院于63日之前完成汇总后报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尹晓睿老师审核盖章。

六、其他有关事项

()学籍变动

因留级、休学等原因导致学习时间超过3年,其入学年月不变,学制按实填写。

()续贷

通知续贷(20年或21年已申请并获得贷款且今年再次申请)学生,于7月份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①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②提交续贷申请。二级学院要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

()贷款受理

1.首次申请贷款

暑假期间,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一同前往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申请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必须一致)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约手续(若共同借款人发生变更且其户籍地所属区县亦发生变化的,则贷款受理机构相应变更),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等相关贷款合同材料。

2.续贷

暑假期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等相关贷款材料。

()回执录入

贷款学生开学报到后,及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二级学院学生资助专职辅导员,以便录入电子回执,确保其顺利入学。


                                                                       智造学院

2022520

附件1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办法.doc

附件2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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