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按照省教育厅团省委相关通知,现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参评对象为本校在籍学生。因本次评选考察学段较长,双创学院学生由原二级学院评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
学院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数 | 优秀毕业生数 | 先进班集体数 |
智造学院 | 3+1(递补名额) | 1 | 1 |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评选推荐程序
1.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负责,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依据相关评选办法组织评选,坚持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推荐人选须经班级提名、院(系)考察审核后,报学校择优遴选。
3.省级“先进班集体”由所在院(系)推荐,报学校择优遴选。
4.二级学院推荐结果应在二级学院官网公示(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推荐结果应在学校官网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团省委对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颁发证书。
四、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优化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2.请各班级于4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发至213364503@qq.com:
(1)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荣誉佐证材料,每班共限报一名(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4电子稿);
(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及相关荣誉佐证材料(见附件3和附件5电子稿)。
智能制造学院、轨道交通高端装备学院学工办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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