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1学期党的发展对象团内推优的通知
日期:2024-09-20 10:56:02  发布人:8000001132  浏览量:325

各班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智造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标准

1.政治思想先进:拥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2.道德品行先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3.发挥作用先进。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热心参与社会工作,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成效明显;团结关心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执行纪律先进。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加团组织的生活和团的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宿舍卫生达标,无违纪现象。

5.学习意识先进。刻苦学习,成绩优良,G2排名位于班级前50%无成绩不及格现象,已取得英语三级B和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部分专业不需要)。

6.理论学习活动积极主动,团支部学习带动成效明显,主动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推优”工作的要求与程序

1.“推优”工作以班团支部为单位开展。

2.班级团支部委员、班主任等根据分配名额、推优条件等酝酿候选人;

3.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团员大会,班主任参加大会,同时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由团支部委员会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介绍候选人情况;

5.与会团员对本支部酝酿的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对得票超过应到团员数半数的候选人进行讨论,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统计表》,9月26日前提交至学院团委(开物楼A410审核。

6.学院团委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委确定党的发展对象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向党支部推荐。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推优主要针对2021级、2022级入党积极分子

2.各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统计表》请在926日前交至开物楼A410

3.相关考核考察等另行通知。 

 

共青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委员会

2024920

附件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团员推优表决票.docx

附件2: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3:团内推优团支部大会主持人主持词.docx

2022级入党积极分子统计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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